1 .政策的理由和陈述
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致力于其社区中所有个人的安全。学院特别关注那些特别脆弱的人,包括未成年儿童,他们需要特别的关注和保护。这项政策为那些在大学社区谁可以工作或与18岁以下的个人互动的指导方针,以促进未成年人的安全和福祉的目标。
2范围
所有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志愿者和承包商都有责任理解并遵守这项政策。本政策的附录规定了具体的要求和程序,并可能不时更新。
3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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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政策而言,校园是指学院拥有、经营、管理或控制的所有建筑物、设施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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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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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是指故意、故意或不顾后果地做下列任何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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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最近的行为或不行为对儿童造成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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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假装或故意夸大或诱导某种医学症状或疾病,通过最近的行为对儿童造成潜在有害的医学评估或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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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任何行为或不作为或一系列此类行为或不作为对儿童造成或实质上促成严重精神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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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儿童造成性虐待或性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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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最近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对儿童身体伤害的合理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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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最近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对儿童进行性虐待或性剥削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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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造成身体上严重疏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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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还包括某些行为,其中行为本身构成虐待,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或状况。这些最近的行为包括下列任何一种:
以危及儿童的方式踢、咬、扔、烧、刺或割儿童。
不合理地限制:基于限制或限制的方法、地点或持续时间的考虑而不合理地限制或限制儿童
用力摇晃一岁以下儿童。
用力拍打或以其他方式殴打一岁以下儿童。
干扰孩子的呼吸。
导致儿童出现在违反《儿童保护法》第18条的地方。§7508.2(与甲基苯丙胺实验室的操作有关)正在发生,前提是该违规行为正在被执法部门调查。
将儿童交由行为人认识或理应认识的父母以外的人看管-
他被认定为一名性暴力的少年犯根据42号教案的定义。§9799.12(与定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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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认定是一名性暴力的侵犯者。§9799.24(与评估有关)或其任何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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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国刑法第42条,必须登记为第二类或第三类性犯罪者。第九十七章分章H(与性犯罪者登记有关),性罪行的受害人在犯案时未满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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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导致儿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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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0年人口贩运受害者保护法》(114 Stat. 1466, 22 U.S.C.§7102)第103条的定义,使儿童参与严重形式的人口贩运或性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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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热线是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公共福利部的一个组织单位,它在全州范围内运营一个24小时免费电话系统,用于接收涉嫌虐待儿童的报告,将此类报告提交调查,并将报告保存在适当的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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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是学院聘请的外部组织的雇员或附属机构,以完成学院的任务或为学院提供服务。这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书店运营、建筑等部门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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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的计划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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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运营或赞助的学院运营或附属项目、事件或活动,或学院员工(包括学生员工)通过其学院角色与未成年人接触的活动。附属项目包括代表学院或为学院进行或提供的项目。这个术语不包括与学院教职员工或学生身份无关的项目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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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项目或服务,由外部实体或承包商在大学校园内管理。这些实体必须通过会议和活动服务办公室与学院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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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政策不适用于一般的公共活动在大学设施,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参加并适当地监督他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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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记者系指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的任何雇员(包括学生雇员)、独立承包商或志愿者,无论其是否为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规定的强制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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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就本政策而言,是指未满18岁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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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法案是指在被授权的记者收到触发第IV.D节所述的被授权的报道责任的信息之前两年内发生的任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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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就本政策而言,是指学院的所有员工,教师和学生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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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政策而言,志愿者是指为承保项目提供无偿援助的个人。参与的志愿者应与总法律顾问办公室联系,讨论他们的情况以及政策要求如何适用
四、政策
A.一般职责
在参与保险项目时,员工和志愿者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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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保持警惕,保护未成年人的福祉和安全,他们在校园和其他地方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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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附录A中关于虐待和忽视未成年人迹象的信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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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虐待儿童的迹象,并在有合理理由怀疑虐待时及时报告,如下文D部分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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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政策有关培训和犯罪背景调查的要求,以及与特定项目或活动相关的任何附加要求。
仅在课堂或其他正常学术环境中与18岁以下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录取学生互动的大学教职员工和校园内的其他人员没有义务接受本政策要求的培训或背景调查。然而,被授权的记者如果有合理的理由怀疑18岁以下的学生是儿童虐待的受害者,则必须按照D节的要求进行报道。
参加校外非学院组织或实体举办的项目或活动的大学员工和志愿者应熟悉并遵守主办组织有关与未成年人互动的政策。
B.对参保人员的培训
参与保险项目的员工和志愿者必须通过Vector Solutions safety colleges完成适当的培训。
培训可以根据项目或活动以及个人在项目或活动中的角色进行扩展。
希望在校园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项目或活动的非学院组织和实体必须根据学院的要求提供文件,证明所有将与未成年人互动的个人(以及监督这些人的任何人)都接受过适当的培训。
此外,某些个人可能需要完成额外的儿童虐待识别、预防和报告培训,以获得任何州或联邦执照和/或国家认可的认证。学院不负责提供与这些执照或证书相关的额外培训。
C.犯罪背景调查
某些类别的个人将被要求在参与保险项目之前清除犯罪背景调查。必须接受背景调查的个人类别,以及这些调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学院的背景调查政策中列出。
如果犯罪背景调查显示不利信息或不利结果,学院将使用旨在确定未成年人潜在风险的标准进行个性化评估。除非法律要求,先前的定罪不会自动取消一个人参加保险计划的资格。除法律要求外,根据本政策对学院员工和志愿者进行的犯罪背景调查将仅用于与本政策一致的目的,否则将按照适用法律的要求保密和维护。
非大学组织和实体在校园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项目或活动,必须对符合大学标准和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要求的员工、志愿者和代表进行犯罪背景调查。学院可以要求您提供其认为必要的任何额外信息,以满足本政策的要求。
对于离散的、偶尔发生的、需要大量志愿者参与的项目(例如,大型体育比赛或诊所、社区博览会等),可以选择采取措施和保障措施,而不是对一次性志愿者进行背景调查。所采取的措施必须包括要求志愿者在公共场所工作,不能单独与未成年人在一起,并由背景调查人员监督。采用此方法的项目必须获得合规与风险管理总监的批准。
D.强制报告涉嫌虐待儿童
根据宾夕法尼亚州儿童保护服务法(CPSL), 23 pac . s,本政策管辖强制性虐待儿童报告要求。§6301及相关条款大学政策,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比CPSL更广泛的保护。与此政策有关的任何问题应直接向学院的总法律顾问咨询。
1. 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的政策规定,所有员工(包括学生员工)、承包商和志愿者都是强制性的记者,当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儿童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受到虐待时,他们必须按照本政策的规定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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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的记者在就业、职业或专业实践过程中,或通过定期安排的项目、活动或服务与儿童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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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的报告人直接负责儿童的照顾、监督、指导或培训,或隶属于一个机构、机构、组织、学校、教会或宗教组织,或其他直接负责儿童的照顾、监督、指导或培训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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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包括有关的儿童)向被授权的记者具体披露,一个可识别的儿童是儿童虐待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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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或以上的个人向授权的记者具体披露其虐待儿童的行为。
与律师之间的保密通信受律师-客户特权的约束,或与神职人员之间的通信受神职人员-忏悔者特权的约束,是此报告要求的例外。
以下附加要点与报告要求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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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被授权的报告人没有与有关儿童直接接触,而是从儿童以外的来源了解到有关涉嫌虐待的信息,也有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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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被授权的报告人无法查明据称对涉嫌虐待负有责任的个人,也有报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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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指称的虐待发生在何处,都有报告的义务;这并不局限于发生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虐待事件。同样,被授权的记者也不需要亲自到宾夕法尼亚州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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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的记者必须报告他们所知道的信息,但他们不应该进行自己的独立调查。
2. 如果儿童处于迫在眉睫的危险中或针对儿童的犯罪正在进行中,请立即拨打911,然后完成以下步骤。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您可以致电富兰克林与马歇尔学院公共安全部门717-358-3939,或兰开斯特市警察局717-735-3300,然后完成以下步骤。
1)向儿童热线举报涉嫌虐待儿童:立即向儿童热线提交报告,提交电子报告至http://www.compass.state.pa.us/cwis或拨打儿童热线1-800-932-0313。
如果报告是通过电话进行的,被授权的报告者必须在口头报告后48小时内,在http://www.compass.state.pa.us/cwis上提交一份电子报告,或在CY-47表格上向涉嫌虐待发生县的儿童和青年服务(CYS)机构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如果被授权的记者在试图提交报告时遇到问题,他们应该联系总法律顾问办公室(717)358-5963或ogc@fandm.edu寻求帮助。
请注意:
为了避免同时需要电话和电子或书面报告,我们鼓励(但不是要求)授权记者首先根据上述第(1)项提交电子报告,而不是打电话。
2)报告来源办公室必须向学院总法律顾问办公室提供所有书面和/或电子报告的电子副本,包括这些报告的确认收据,地址为ogc@fandm.edu。
所有学院员工、志愿者和承包商都必须在学院认为必要的范围内协助学院收集与报告相关的事实信息。
3.根据具体情况,被授权的记者故意不报道涉嫌虐待儿童的行为可能会受到刑事起诉,被视为重罪或轻罪。此外,未能报告可能导致学院采取纪律处分,包括可能终止雇佣关系。
4. 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规定,在举报涉嫌虐待儿童行为、配合调查和/或在相关诉讼中作证时,善意行事的个人可免于民事和刑事责任,并可免受就业歧视。
5. 有关本政策或举报涉嫌虐待儿童的问题,请直接向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咨询:ogc@fandm.edu。
e .执法
对违反本政策的处罚将取决于违反的情况和性质,但可能包括所有可用的学院制裁,包括停学、解雇、终止合同和/或被驱逐出校园。在确定是否发生违规行为之前,学院也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临时行动。
学院可以终止与违反此政策的非学院实体的关系或采取其他适当行动。所有与外部承包商签订的合同都要求遵守这一政策。
F.政策实施和修改
有关本政策的解释或应用的问题应向学院的总法律顾问提出,总法律顾问应在必要时更新或修改本政策的任何附录,并以最能实现其目标的方式管理和监督本政策的实施。
V。 相关文件及表格
附录A:儿童虐待和忽视的迹象-----政策由:总法律顾问办公室维护最后审查:2023年7月5日